根据旗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,2020年4月10日至7月10日,旗委第二巡察组对旗融媒体中心开展了巡察。8月14日,旗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向旗融媒体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。
一、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
(一)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新闻思想、全媒体理念和推进融媒体改革还有差距。
融媒体中心未将习近平总书记“新闻思想讲义”和中央“关于加强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意见”“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”纳入学习计划,未结合实际系统的深入学习。2020年度“学习强国”APP每日学习人均积分未达到35分要求。推进融媒体改革中存在一些问题。全媒体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,存在播音员断档,留不住专业人才现象;棋盘井广播站办公场所产权不明;旗报社合并时文书档案全部丢失。
整改情况: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“新闻思想讲义”、中央“关于加强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意见”和“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”等内容纳入了2020年下半年学习计划,于2020年9月18日、21日安排两次集中学习,并开展一次知识测试,领导班子成员撰写一篇心得体会,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政治敏锐性。二是对于“学习强国”APP学习,办公室定期进行排名公示,对学习不活跃的同志进行了通报批评。三是抓住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机遇,建立全媒体人才培养机制,制定出台工资绩效考核办法,已报宣传部门;棋盘井广播站办公场所于2012年内蒙古鄂托克旗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,由旗人民政府和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出资购买,由于原办公场所达不到使用要求,经协商,置换为宏达办公楼6层及楼下两个底商。目前,正准备开展棋盘井广播站办公场所及宏达办公楼6层及楼下两个底商的评估工作,待出具评估结果后,协调旗人民政府、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内蒙古鄂托克旗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,在原投入资金的基础上,对现有办公用房所需资金进行长退短补,并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。四是分管领导与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,修订档案管理制度,并严格执行。
(二)开展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不扎实。
2016年、2017年,“两学一做”2次研讨材料全部丢失,1名领导干部研讨材料主题不符;5名党员研讨发言材料雷同、抄袭网络文章。
整改情况:一是由党支部书记与党务工作者进行了提醒谈话;二是安排专职党务工作人员,做好党支部活动印证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;三是党支部书记与蒙语新闻部主任、两名普通党员、现任党务工作者进行了提醒谈话。
二、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
(一)财务管理、工程合同审核不严。2015年5月,用发票记账联报销资料费888元,10月2名干部重复报销差旅费440元。2015年、2016年,购置集装箱机房、办公桌椅和空调等设备共1100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。2019年5月,融媒体中心与无施工资质的地板经销商签订装修合同铺设塑胶地板,同期签订的3份装修合同均定保修期仅为一年。
整改情况:一是分管领导与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;二是已收回重复报销差旅费440元;三是已将购置集装箱机房、办公桌椅和空调等设备共110000元补计入固定资产;今后与有资质的公司签订合同。
(二)违规发放补助和兼职取酬。2018年发放4次专题制作费和搬迁机房、拆除微波旧设备、安装发射天线及馈管补助共计50790元,5名工作人员在和苑传媒公司领取补助11次,共计30850元。
整改情况:一是立行立改,对不符合规定的违规资金,已于2020年8月前原渠道退回;二是主要领导与财务分管领导、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。
三、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、组织力欠缺方面的问题
(一)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。一是2016年度组织生活会无支部委员对照检查材料及问题整改清单,谈心谈话范围不全面,民主评议党员由全体干部职工测评。二是2017年度与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完全一样,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出现“基础司党支部”字样,1名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中出现“交通战备工作”“党委班子”等用词,无问题整改清单,谈话谈心未达到“四必谈”,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等问题。三是2017年、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1名班子成员问题整改清单与对照检查材料中提出的问题不一致。
整改情况:一是由党支部书记与党务工作者进行了提醒谈话。二是2020年10月14日、21日组织两次集中学习,认真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》、中共鄂托克旗委组织部关于转发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》的通知(鄂旗党组通字〔2018〕143号),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执行;三是党支部书记与1名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。
(二)“三会一课”制度执行不严。2016年至2019年,4次党员大会、2次支委会会议记录造假,4次党员大会记录、2次党课记录内容完全一样,5次支委会记录内容为党员集中学习,缺少9次支委会会议记录,5次党课以学习文件、工作部署和知识测试代替。
整改情况:一是由党支部书记与时任、现任党务工作者进行了提醒谈话;二是2020年10月14日,安排一次集中学习,认真学习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“三会一课”制度的通知》(鄂旗党组通字〔2018〕30号);三是安排专职党务工作者规范会议记录和文书档案。
(三)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。一是党建工作重视不够,虚于应付。2016年、2018年、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和2018年党建工作总结抄袭网络文章。2017年党建工作总结与党支部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内容一样。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不够,流于形式。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、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“两个责任”工作实施方案及“一岗双责”、党风廉政建设、公务接待等11项制度均抄袭网络文章。2016年、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、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内容一样;2017年3月和4月主要领导与3名成员的廉政谈话记录内容一样;将2018年廉政谈话记录时间涂改为2019年记录。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和2019年1名班子成员的岗位廉政风险点等级及监控责任备案表造假。2017年至2019年,9次“三重一大”会议未邀请纪检监察组人员参加。
整改情况:一是党支部书记与党务工作者进行了提醒谈话。二是分管领导与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;三是结合融媒体工作实际,重新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公务接待等11项相关制度;四是修订完善了《 “三重一大”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》,进一步规范“三重一大”相关程序。
(四)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。一是选举程序不规范。2016年和2020年支部换届、2017年补选委员、选举均未进行初选,正式选举以举手表决代替无记名投票,未记录应到、实到人数和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,支委会成员党内职务未经选举确定。二是发展党员不严格。2013年至今,13名发展对象入党材料审核不严谨,存在部分人员无入党申请书、入党申请书不写申请时间、缺少思想汇报或思想汇报内容不切合实际以及《入党积极分子党员推荐表》、党组织派人谈话记录表、会议记录造假等问题。2016年、2017年,1名预备党员,先发展后进行政审和征求意见;以举手表决方式确定3名预备党员。
整改情况:一是党支部书记与时任和现任的支委会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;二是2020年10月21日,安排一次集中学习,学习领会了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;三是已将13名发展对象的短缺材料补齐,规范了入党程序。
(五)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。2015年至2017年,9次聘用人员工资变动未经集体研究,直接由主要领导批准;12次研究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存在“一把手”先定调现象。2017年至2019年,提任股级干部6次未进行民主推荐和公示。
整改情况: 一是主要负责人作出了书面检查。二是11月6日集体学习了民主集中制、“三重一大”事项集体决策和“末位表态”制度;三是安排专人作会议记录,保证会议记录细致、详尽、原汁原味。四是修订完善了《 “三重一大”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》,进一步规范“三重一大”相关程序。五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,注重“痕迹记录”,把民主推荐、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记载清晰,使干部人事工作规范化。六是以本次巡察的案例和相近案例,2020年11月13日,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。
(六)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。2016年,纪检组1次会议回执时间晚于开会时间;2018年、2019年,3次“三重一大”会议纪检监察组人员未参会;19次签字背书单存在代签替签现象,18次研究“三重一大”事项会议记录未履行签字背书。
整改情况:一是派驻纪检组做出书面检查;二是组织学习了《鄂托克旗委办公室关于印发<鄂托克旗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实施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鄂旗办发〔2016〕54号)、《旗委办<关于党委(党组)贯彻落实“三重一大”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鄂旗办发〔2018〕42号)。三是督促融媒体中心规范完善了“三重一大”事项集体决策制度。
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。如有意见建议,请及时向我们反映。联系方式:电话0477——6221406,电子邮箱:1272066133@qq.com。
(鄂托克旗融媒体中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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